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白沙黎族自治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和白沙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现将本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主要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行政指南,是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我局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列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下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打造学习矩阵,通过“线上 线下”、“集学 自学”方式,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召开组织生活会、举办党务工作培训班、讲党课等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2022年我局荣获“第18届海南省青年文明号”和“一星级海南省青年文明号”称号。
(二)充分运用政府机构职能,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全面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围绕2022年新出台的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成立了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税费政策组等10个职能组。该领导小组建立了税务、财政、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总局、省局退税减税办推送的工作任务,及时了解掌握各职能部门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各部门人员研究应对措施,为县局领导做好参谋;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日报、周报、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必要汇报材料,及时向省局、县局领导等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所报送的材料多次被省局退税减税办推荐给总局,并被省局采纳刊发,在退税减税工作中表现比较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也得到了省局的表扬;此外严格落实“五个必汇报”工作要求,主动收集各部门在落实政策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退税情况,及时汇报,做好应对解决的措施。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相关规定,依据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清单进行审批,对已经取消的审批项目不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2022年我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二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局严格按照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制,从源头减轻纳税人负担,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持续推广“非接触式”办税途径,减少办税缴费时长。积极推行电子税务局和码上办小程序等“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引导纳税人非必要不到厅,到厅即配合防疫,做到防疫办税两不误。为做好“非接触式”办税引导,我局组建辅导团队,在自助办税区做好电子税务局辅导工作;畅通办税咨询电话,并指定专人受理线上业务,做到电子税务局17:00前线上申请业务当日办理。同时,针对现场缴纳社保费人员较多的情况,积极引导缴费人使用微信、银行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缴费渠道。今年8-9月,新推广的“非接触式”办税中“码上办”分流率达到了41.8%;四是完善监管机制,配合推进“双打办”工作开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
(三)建设依法行政制度,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我局贯彻落实总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要求,严格开展自查工作,目前无违规制定印发税收规范性文件。我局及时通过网站等方式将上级部门新出台的可公开税收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开,以便群众随时查阅、咨询,多层次多渠道地整理税务干部和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反馈,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性。
(四)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依法、集体决策。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局稳步推进依法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或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及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确定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切实做到了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且对经党委会议讨论做出的决议,做好会议纪要并存档;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专门聘请法律顾问,对重要合同邀请法律顾问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依法治税的作用,有利于日常税收工作开展,提升行政效率和法治化水平。
(五)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各税务分局依托金税三期系统的相关模块,对违法事实、违法依据等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并根据系统“拟处罚金额测算”模块测定的处罚金额上限、下限,按规定进行处罚,在2022年度做出的处罚中,处罚金额上限、下限一致,严格按照系统测定的金额进行处罚,在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方面不存在滥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情况。
2.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总局、省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建立微信“三项制度”联络工作群,定期监控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待公示数据,及时提醒相关部门避免逾期。2022年,我局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中,公示信息共计25580条。设置管理执法记录仪台账,规范登记执法记录仪的领用和归还记录,督促执法人员在开展6项执法活动前,务必领取执法记录设备,履行好领用登记手续,对执法过程实时记录。根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2022年,我局不存在重大执法事项。
3.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我局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局的执法资格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格清理无证上岗的税收执法人员。2022年我局通过对日常征管中的各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项目、分类别、分执法部门整理制作成执法事项表,并开展办税大厅执法事项培训。根据省局要求,一是组织新招录公务员通过学习兴税平台完成日常学习任务,并督促其自觉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税收基础知识》及有关《考试大纲》等执法资格考试指定教材;二是对于新招录的公务员,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内部监督,督促和约束税收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将税收执法和管理的监督常态化。一是加强重点工作监督。通过金三系统对退税减税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抽查27次,对是否存在应享未享、多缴税款、不应享而享受疑点数据等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减税降费中是否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贯彻执行的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加强与县局税政、纳服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每月对责任部门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新组合式税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监督;二是开展一案双查。2022年我局法制部门积极主动参加“一案双查”联席会议,通过工作交流、风险疑点排查、各类税收执法检查等进行问题线索排查。
5.多部门联合执法,实现执法标准互通。通过成立闲置房产盘活利用工作小组,制定闲置房产盘活利用实施方案,定期召开闲置房产盘活利用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与方向;同时根据省局关于闲置房产盘活利用方式的指导性意见和闲置房产工作计划安排,我局主动与县政府、县资规局,国资委等政府部门联系,就闲置房产的整改方式,包括资产调剂、置换、出租、报废拆除以及其他方式进行了沟通。截至9月30日,全部闲置房产提前完成利用盘活工作。
(六)优化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我局信访部门运用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并与县信访局进行信息沟通,达到随时监控处置涉税舆情的效果,专人跟进12366、12345工单转办、处理、反馈,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及合理诉求得到保障,助力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优化。办税服务厅严格落实好领导值班制,安排专人实时关注办税服务厅内动态,做好日常巡查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介入。在编外人员负面业务清单进一步扩围,新任公务员业务熟练度有待提升的背景下,持续加强办税服务厅日常管理,有效调配办税资源,保障便捷高效办税,实现今年来12366纳税服务投诉事项“零投诉”。同时,针对手机预约叫号流程较为复杂的情况,在做好人工辅导的基础上,制作叫号流程指南,便利纳税人叫号。今年来,窗口平均等候时间和平均办理时间均优于于全省平均水平,曾获得指标内绩效加分。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做好重大突发事件预防,本年度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我局成立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将“枫桥经验”应用到税收实践,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创新争议解决机制,有效化解涉税争议。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2.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我局设置专岗,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通过意见箱、局长信箱、纳税人来电、现场受理等方式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积极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在新组合式税费优惠执行期间,切实做好投诉处理等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确保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在加强行政复议、依法应诉方面,我局始终把法律看作是开展税收工作的依据和评判税务工作的核心标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认真开展执法督察。我局充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查找税收执法过错疑点,发送给相关的责任部门进行核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发生。深入推进三不一体,纠正四风筑牢廉洁防线。一是保持严的主基调。坚持严在日常,针对存在会风会纪不严等问题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完成省局纪检组交办信访举报线索的处置,对该名干部进行通报批评;二是织密严的“笼子”。认真开展“一案双查”,针对有关企业虚开发票案件开展“一案双查”,并围绕我局风险疑点和检举案件开展线索排查,同时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针对发现的征管漏洞推送分局进行整改,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三是厚植严的氛围。建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报典型案例、廉洁文化建设、家风家教建设等“四位一体”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结合典型案例,召开全员警示教育大会4次,到省检察院第二分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次。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托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led屏、宣传栏及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兴媒体,把税收法律法规、组织税收收入、纳税信用信息、税收工作动态、pg游戏库最新版本的公告等内容确定为公开的重点事项,不断规范公开时限及公开程序。一是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相关事宜;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强化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提供必备的知识素养;三是强化政务公开考评问责,纳入绩效考核,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开展督查整改;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规范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扩大社会公众参与。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我局多措并举推动智慧税务落实,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提升办税缴费体验。从“在培训辅导上下足力、在平台推广上抓关键、在聚焦精准辅导上持发力”三方面努力,积极推广征纳互动平台、“码上办”等系统,有效提高征纳互动平台系统推广率及使用率,前三个季度推广率排全省第一,提前达成省局制定的60%推广率目标;在疫情形势紧张的8、9月,使用“码上办”系统共处理相关任务286条,分流率分别为38%、48.8%,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办税咨询两手抓,极大方便了纳税人缴费人,我局第一税务分局还被省妇联评为2022年海南省“巾帼文明岗”。
在推行三方协议、pos刷卡、微信支付等原来缴款渠道的基础上,重点推广银行端查询缴税费业务。纳税人通过银行便可实现税费款直达国库,避免纳税人来回奔波,解决了无法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不能进行网络申报扣款的困扰。同时也减少了纸质票据的开具,达到了纳税人、税务部门、银行三方共赢。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法治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将税法宣传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为了达到全方位、多层次、见实效的目的,利用税收宣传月、科技宣传月、全国扶贫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扩大税法宣传覆盖面,将税法知识带进千家万户,使更多的人关心税收、支持税收。
2.加大学法用法力度。我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活动,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学习制度化,充分利用局务会和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人员参加岗位培训,重点加强了对《民法典》、《行政许可法》、《廉政准则》、《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培训,通过普法培训,既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又扩大了普法宣传员队伍,使我局法律法规政策能随时随地在工作中、在协调纠纷中得到广泛持久地宣传教育。
3.认真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我局牢固树立“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治税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提高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党委带头领学促学,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一是按县普治办的要求,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利用网络授课、观看法庭庭审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宪法知识宣传;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做好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三是组织和督促在职人员,登录“法宣在线”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并参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考试,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高基层税务人员法律素养,目前我局应参加“法宣在线”平台学习的在职人员皆已获得40个学分以上,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考试通过率为100%。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困难 2022年我局依法治税工作实施情况总体向好,在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规范化运行等具体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法治意识、执法水平仍需要不断提高。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还需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税的水平需要不断提高。当前,正值各项税收优惠广泛铺开和海南自贸港相关配套措施落实的关键时期,业务量增加,政策更新快,税收业务更具复杂性,这就需要广大税务干部不断强化法治理念、税收业务知识学习,才能更好地适应改革、正确执行政策规定。 (二)税收执法还需持续规范和优化。自税务局机构改革以来,各类案件所涉及的税收业务也日益复杂,多项改革同步、多种制度交织、多类情况叠加,需进一步规范执法,为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三、2023年法治建设的工作设想
(一)不断夯实税收法治基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
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公开各项涉税优惠事项的政策依据和操作标准,持续简化办理手续,减轻办税负担;坚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及集中法治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
(二)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注重日常税收执法行为的预警监控和考核管理,坚持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税收检查进户执法审批,强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三)充分发挥本单位法律专业人才作用。2023年,我们将继续请法律顾问针对我局执法过程中易出错、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水平,为防范涉税矛盾纠纷提供人才和制度保障。
(四)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我局将发挥现代化信息手段,按照贴近时代发展、贴近社会热点、贴近百姓生活的目标,注重满足纳税人对税收知识、政策、法规的需要,注重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注重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凸显实效的学法活动,主动将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依法行政、诚信经营、社会共治中,持续推动税收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使税收执法过程成为向公众宣传税法的过程。 2023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努力提高税收干部依法治税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效化解税收争议和纠纷,增强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为促进白沙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白沙黎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