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琼山税送达公告〔2024〕2404002号
海南万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1460100ma5t4eth6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海口琼山税协通〔2024〕014号)(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海南万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口琼山税协通〔2024〕014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琼山区税务局
2024年4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琼山区税务局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海口琼山税协通〔2024〕014号
海南万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派赵亚劲、陈在晓等2人,前往你处对开具给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调查取证,请予支持,并依法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一、发票开具的方式、涉案发票记账情况(时间、科目、税前申报扣除情况)
二、业务签订过程、人员、是否签订合同、协议,是否票货一致,货物运输方式,出入库清单,货物流向及清单。
三、货款收取方式、时间、是否付清(提供银行流水)。
四、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琼山区税务局
2024年4月11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调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的,被调查人有权拒绝为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有权拒绝协助税务机关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