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强税收控管、方便纳税,现将委托代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文昌市税务局于2019年12月3日终止文昌文诚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委托代征,与其重新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新的代征税种及附加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具体代征范围、期限及税种及附加、计税依据及税率等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委托代征具体情况2》
国家税务总局文昌市税务局
2019年 12月6日